简介:1998年,我省遭遇历史罕见洪涝灾害,加上农产品市场低速,农村经济运行困难增大。由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各级地方党政和广大农民克服重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努力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据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1998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仍超过2000元,达2048元,比上年减收59.28元,下降2.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2%。一、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及其变化特点1.家庭经营收入大幅下降。1998年全省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人均为1436.20元,比上年减收134.18元,减8.54%.是整个减收额的2.26倍。其中:种植业纯收入831.18元,减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