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专利权共有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对专利权共享所有权。它应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议形成。一般来说,可能产生的专利权共有情况有以下几种:1.共同完成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第8条的规定,“两个单位协作或者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双方没有协议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共同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单位所有或持有”。这条规定意味着因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所产生的权利,除非有相反的协定,应由完成单位共有。那么对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合作完成的发明是否也可以形成专利权共有呢?专利法没有有关条文,但是后来颁布的《技术合同法》填补了这个空白,《技术合同法》第32条规定,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外约定外,
简介:这几年来,基金债券部似乎没有安分过。大概受了“早起的乌儿有虫吃”的启迪,总马不停蹄地走在创新的路上。当然,“起早”必然“摸黑”,基金创新的路也只能是一脚深一脚浅地摸着走,好在每到“疑无路”处,总能见到一线天光,给起早的人们一种“柳暗花明”的喜悦。记得当年LOF推出后业务十分清淡,创新意义备受质疑,但后来,嘉实沪深300指数基金在这个平台上逐步发展壮大起来;本所到期封闭式基金陆续利用这一无缝联接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平台十分顺利地转成了LOF,而在上证所挂牌的封闭式基金到期转开放式基金时选择了退市;2007年又利用本所LOF平台优势,独个儿推出了创新型基金业务。
简介:本文讨论马克思和本雅明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空间和现代性的理论,并试图引进一条研究中国城市现代性及上海近代史的新路径。论文首先比较马克思和本雅明对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及其空间发展模式的理论观点。本雅明把现代性看做是灾难的和破碎不全的,并提出要"赎回"被历史遗弃的物质文化来作为批判动力。本雅明把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发展为一种"自然历史"(naturalhistory)——一个不断回归原始的野蛮和破坏的历史。本文提出运用本雅明的以上理论来研究上海近代史(晚清时期),主要是重构一个城市空间和物质文化的主观认知图景。该图景体现了一个"混合型"的现代性,包含了传统和现代,本土和殖民等不同因素。上海的殖民型资本主义发展打破了旧式村镇型的自然有机空间布局,生产出新的破碎而又流动的空间。这便是一个上海"新自然"(newnature)的历史,其中"自然循环"的旧传统被"赎回"来批判以发展为基调的现代性意识形态。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已经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到今年10月26日为止,中国专利局已经收到11,609件申请,其中7,085件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在全部发明专利申请中,49.6%是国内申请的,50.4%是国外申请的。申请的总数和发明专利申请的总数都大大超过了原先的估计。这说明,一方面,中国人民蕴藏着巨大的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中国专利法受到了国内外发明人和企业单位的欢迎。中国政府制定专利法,是贯彻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的措施之一。专利法是用来改善投资和转让技术环境的经济法之一,它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也有密切关系。法律保护企业和发明人的发明,授予他们以利用发明的独占权利。这意味着扩大了他们的自主权。这对于转让技术和搞活经济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