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某绿地公司于2007年11月与王某(男,1963年4月出生)签订一份三年期的值班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值班范围是看守公司办公楼和办公楼内设施;值班时间是每天下午6:00(工作人员下班)至次日上午8:00(工作人员上班);值班任务是确保办公楼及设施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夜班的防火防盗工作,值班期间需坚守岗位。不得由他人顶替.主动接受公安联防部门的检查.如发现离岗,扣除当日值班费,月累计3次则解除协议;如果当月值班安全无事故,公司支付王某值班费950元,如发生盗窃案件,则视其损失大小,按比例赔偿。协议期满后,双方续签协议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