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西方音乐阐释理论大致可分为中心主义和多元主义两类。前者主要分布在19世纪至20世纪中叶,后者基本上分布在20世纪后半叶以来的后现代主义及其"之后"的时段。前者对音乐的释义,经历了作者中心、作品中心和读者中心的移动。相应的理论有历史释义学、结构主义和接受美学。后者则出现了从结果到过程、从作品到文本、从确定到随机、从中心到多元,以及从单一到多样的演变,涉及解构主义、多元对话理论、生态哲学美学等后现代主义及之后的理论。各种音乐意义的阐释理论或观点都有各自的历史语境,亦有各自的逻辑结构;从关系实在论哲学观点看,这些阐释理论或观点都具有自洽的合理性。时间先后并非进化,仅为历史分布。
简介:【摘要】“文化都市”是都市文化学的一个新范畴。与传统的政治型、经济型城市不同,文化都市是以文化资源为主要生产对象、以文化产业为先进生产力代表、以高文化含量的现代服务业为文明标志的新城市形态。它最突出的特征是城市的文化形态与精神功能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要力量与核心机制。“文化”与“都市”在历史上一直密不可分。一方面,大城市聚集的人口与财富直接刺激了城市文化功能的发展;另一方面,高度发达的文化功能又不断地扩展到城市生活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各方面,使原本主要倾向于实用目的的古代城市在城市结构、功能上发生变化,由此形成文化都市的古典形态与模式。都市化进程极大地改变了当代都市的形态、结构、功能与性质,使城市文化功能成为衡量城市发展水平、创新能力、综合竞争力与社会和谐的基本尺度。以城市文化功能高度发达为基础和特征的文化都市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新理念与核心战略框架。[著者文摘]
简介:在残酷的革命斗争年代,出于取得合法性的政治紧迫性,大众化司法成为人民政权展示其民主实践成就的重要政治象征。然而,司法的大众化实践却存在与生俱来的政治技术难题:如果允许缺乏政治觉悟的普罗大众完全自主地广泛参与司法决策,则有可能导致“法意”被“民意”所裹挟,这并不利于人民政权“改造社会”之目标达成。尽管“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塑造出一种“法意”兼顾“民意”的实践典范,但这种政治化典范所能起到的道德示范效应与实践应用价值是有限的。对于那种有可能影响政治宣传效果的“非典型性”实践,必须以相对于公众而言“不可视”的方式掩藏起来。在唯有“讲政治”的“典范”才具有“可视性”的二元体制中,“个体”的主体性价值与意义难以得到自我呈现,这反而在事实上压制了司法的民主决策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