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在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土地承载着基本的保障功能和发展功能。从安徽凤阳小岗村开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先河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简介:建国以来,我国土地制度先后进行了四次重大的改革,而每次改革都对当代中国社会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试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轨迹作一历史反思,以求通过历史的反思和透视,探讨深化现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途径.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轨迹继1947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土地法大纲》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把封建土地私有制度变为农民小土地私有制.它是通过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宗教等封建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而实现的.这是土地制度的第一次大变革.其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高度统一,土地产权可以流动,允许买卖、出租、典当、赠与等土地交换活动.这次土改使农民几千年来第一次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从而激发了农民前所未有的劳动热情.虽然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生产规模细小,但适应了当时农村低生产力水平下发
简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采取渐进式改革的方式,第一步改革是通过废除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制,实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有效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第二步改革是把承包经营权再分解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三权分置”,为经营权流转以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第三步改革,也称农村“三块地改革”,即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深化改革,使其从权能不完整到还权赋能.通过这三步改革,提高农村土地的市场化程度,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效地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简介:随着我国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由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日趋凸现.这也引起人们的广泛关切。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阻碍了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有序进行,也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壮大。因此,只有明晰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