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3月15日,中国车主千呼万唤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在此之前,经济学界有很多关于中国应否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论证,提倡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立法是大家的共识。目前,这个《规定》的颁布为开展汽车召回制度提供了法律制度依据。然而,《规定》的颁布真的能顺利促进汽车召回制度的普及完善吗?本文认为,要想让汽车召回成为汽车生产商、汽车销售商以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自愿参与、身体力行的一项行动,不仅需要法律制度依据,更需要各个利益相关者转变观念,提高意识,真正自觉、自愿的参与进来。
简介:《食品安全法》第53条确立了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法律地位,然而,从制度层面上看,尚存在法律体系不够完备,监管体制弊端明显,监管机制尚未理顺,召回体系有待细化等问题。因此,应从各方面予以完善。同时,新《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本文兼做述评。
简介:摘要俗语云“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关系百姓健康与社会稳定,食品安全问题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二者的同步修订并迅速出台施行说明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食品召回法律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一个环节,其重要意义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已经在基本上建立了食品召回法律制度,不过其是在“三鹿奶粉”事件后才出台,立法起步比较晚,许多方面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实施中也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以我国食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现状为出发点叙述其缺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