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5年2月9日财政部颁发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就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作了详细规定,它是我国关于会计报表合并问题的第一个正式官方文件。本文试就合并会计报表与个别会计报表的不同之处作一简要比较,以加深对合并报表的理解。首先必须明确,合并会计报表是综合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形成的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个别会计报表是由个别企业编制的,反映个别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变动的会计报表。两者之问的区别主要表现为如下六个方面:一、编表主体不同编制会计报表必须首先明确报表意欲反映的范围,即要确定会计报表的主体。主体不同,会计报表亦异。众所周知,个别会计报表反映的是单个的
简介:合并会计报表是指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而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一、现行合并会计报表中合并价差的处理及存在的问题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的合并价差包含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当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投资中的股权投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额不一致时,其差额应作为合并价差处理。第二种情况是当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债权性投资时,因投资而持有的企业集团内部债券是从第三者手中或证券二级市场购进的,长期投资中的债券投资与发行债券企业的应付债券抵销时,可能会出现差额。对于这种差额也作为合并价差处理。将这两种差额合而为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