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为基本理论框架,本文讨论莎士比亚《威尼斯商人》的主要角色的主观权利与客观法律之间的法权冲突与解决方式。本文论证到,“割肉契约”的签订是夏洛克与安东尼奥互相承认对方的平等法权的商业妥协。女儿私奔以及对其宗教和伦理的侮辱破坏了夏洛克与基督徒之间的信任基础。夏洛克的报复不是“为法权而斗争”,而是以个人的报复欲望挑战威尼斯的普遍法权。鲍西娅介入“割肉审判”是为了保护家庭伦理,她结合犹太律法与威尼斯法律两种法律渊源解释“割肉契约”,用更极端的“法条主义”击败了夏洛克。本文认为,威尼斯法律的真正缺陷是法律保障的是少数商业家族的寡头统治,既缺乏对特定法权人格侵犯其他的法权人格的合理规制,也不能以“政治共同体”的友爱之情团结不同的宗教/民族群体的伦理生活,导致威尼斯社会的法权的特殊性与普遍性产生难以调和的冲突。总之,自由平等的普遍法权在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兴起了,但却面临着深刻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