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旨在对处理国际条约与中国法之间关系的规定提供一些建议。从《德国基本法》中的规定、德国学术界中有关处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意见出发,同时基于国际条约在中国法上的实践,应当在中国的《立法法》中增加一个新的条款。该条款将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国际条约在中国国内法中的效力、该效力的开始时间、国际条约在中国法律体系中的效力位阶、国际条约的直接适用以及符合国际法的解释问题。
简介:南海地区的人工噪音来源广、种类多,已经对该地区的海洋生物产生了实际的危害后果。国际法上关于规制南海噪音的主要依据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风险预防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外环境原则。上述法律依据在具体规制南海的海洋噪音污染时存在法律义务不明确、可操作性差等诸多局限性。为了切实保护南海地区的海洋环境,中国与东盟国家应该确立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目标、设定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法律路径、明确合作规制南海海洋噪音污染的具体内容。中国不仅要积极完善本国国内法关于防治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制度,而且还应该积极利用正在与东盟国家磋商制定《南海行为准则》的良好契机,为早日通过南海地区第一份规制海洋噪音污染的法律文件而努力。
简介:16世纪以来,随着欧洲的全球扩张,国际法从欧洲国家间的交往规则逐渐成为全球秩序的法律基础。今天的国际法是国际关系中一套具有普遍性的规范体系,但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西方法哲学传统和历史经验的产物,更多体现了西方理念和西方价值。这让西方背景的法学家掌握了全球规范建构的最终话语权,而其他文化中的价值和理念在国际法建构中只能受制于西方知识体系的垄断。在全球化的未来,国际法理论建构应当考虑到文化的多元化基础、非西方知识体系和文化体系中的理念和价值,如果能对现代国际法和国际治理产生积极启示,同样应当成为国际法理论的基础。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对世界和社会生活有着不同于西方的理解,为我们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同样应当成为现代国际法理论建构的基础。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对产妇行国际无保护会阴助产法与传统助产法的临床效果。方法将2015年12月~2016年12月我院收治的86例分娩产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助产方法的不同分为A组和B组,各43例。A组行国际无保护会阴助产法,B组行传统助产法,观察并比较两组护理满意度以及临床指标的变化情况。结果A组护理满意度42例(97.67%)显著高于B组35例(81.40%),A组的住院时间以及住院费用均低于B组,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分娩产妇行国际无保护会阴助产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产妇的满意度,同时,还能够加快产妇的身体康复。
简介:从国际体育法理论研究的缘起及学术进展、国际体育法概念和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结论:国际体育法的理论研究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学者们创设了不同术语阐释国际体育法的概念,着眼于国际体育法的独特性,但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关于国际体育渊源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着重于体现国际体育法独特的自治性和自我生成性,但尚缺乏系统的法理支撑。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的以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为基础,但缺乏对国际体育法独特性的阐释。目前存在传统国际法理论研究范式和体育自治法研究范式,但远未形成系统理论研究体系,留有巨大的学术研究空间。应构建兼顾传统法理和体育法自治性的国际体育法理论体系。
简介:从国际体育法理论研究的缘起及学术进展、国际体育法概念和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现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与评述。结果显示:当前国际体育法的理论研究已经兴起并蓬勃发展;学者们创设了不同术语阐释国际体育法的概念,着眼于国际体育法的独特性,但目前尚未形成一致的见解;关于国际体育渊源的研究,国外学者的研究着重于体现国际体育法独特的自治性和自我生成性,但尚缺乏系统的法理支撑,而国内学者的研究更多的以传统的国际法理论为基础,但缺乏对国际体育法独特性的阐释。目前存在传统国际法理论研究范式和体育自治法研究范式,但远未形成系统理论研究体系,存在巨大的学术研究空间,应构建兼顾传统法理和体育法自治性的国际体育法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