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四种特殊盗窃的对象,可以是客观价值不大而主观价值较大的财物;特殊盗窃不是行为犯、举动犯、危险犯,而仍是结果犯,以取得财物为既遂;入户盗窃的着手为侵入住宅时,既遂为财物出户时;普通盗窃与特殊盗窃竞合及并存时,除非符合《盗窃解释》第6条的适用条件,否则应在盗窃累计数额所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或者适用同种数罪并罚;应在'住宅'意义上把握'户',违反住居者意思即非法侵入住宅的,即为入户目的的非法性;除非盗窃作案工具本身具有相当的杀伤力,而且行为人具有用之对付被害人反抗的意思,否则不成其为'凶器';职业性佩戴的器具,除非行为人盗窃前意识到带有凶器,否则不成其为'携带';扒窃并非保护所谓的'贴身禁忌',而是着眼空间上的公共场所与对象上的随身携带的财物。
简介:本研究采用Olweus欺负问卷中文修订版对我国6471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探讨了中小学生欺负行为的类型特点及其相关因素,结果发现:(1)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直接言语欺负的发生率最高,其次是直接身体欺负,间接欺负的发生率最低.(2)小学和初中男生受直接身体欺负的比例显著高于女生,直接言语欺负没有显著的性别差异.(3)小学阶段三类欺负行为的发生率存在显著的年级差异,三年级儿童受直接身体欺负的比例极显著地高于四、五年级,受直接言语欺负的比例总体上随儿童年级升高而上升,受间接欺负的比例在2-4年级之间相对稳定,5年级出现极显著的下降;在初中阶段三类欺负行为的发生率相对稳定.(4)欺负者大多与受欺负者同龄或年长于受欺负者,初中学生的欺负呈现出明显的'团体化'特点.
简介:由于学者们一直沿用传统的关于包庇罪构成要件的阐释成果,因此导致包庇罪与妨害司法罪一节中其他若干罪名构成要件的关系错综复杂,其行为类型也始终模糊不清。根据文义解释,对“包庇”起限定作用的“作假证明”不能涵括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根据体系解释,应当彻底分离包庇罪与伪证罪、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现有体系关联。根据历史解释,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学理发展状况和立法技术水平的影响下,“作假证明包庇”的含义宜作广义解释,但由于现行刑法的核心价值和罪名体系已发生重大变化,因而有必要更新传统的解释结论。“隐瞒或谎言编造犯罪分子逃跑的路线、方向及地点”与“顶罪”是包庇罪的两种行为类型。
简介:摘 要:幼儿上幼儿园了以后,主要的交往对象从家长转变为同伴和教师,幼儿年纪还小,缺乏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交往技能也有待加强。当幼儿在幼儿园遇到问题,不能自己解决的时候,就会出现告状行为。幼儿告状行为是指幼儿在他们自己认为受到同伴的侵犯或者发现同伴的某种行为与幼儿园的集体规则、教师的某项要求不符合时,向教师发起的一种互动行为。 [林菁,张慧 .中大班幼儿告状行为及教师应对策略 [J].幼儿教育研究, 2020,( 1). ]
简介:摘要关于化工生产违章的表现和行为,很多职工还不是非常熟悉,所以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文章从化工生产行业中违章的定义谈起,讨论了十种化工行业常见的违章作业人员心理,以典型案例的方式讲述其危害性,分析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预防措施。
简介:目的评价3种不同类型的复合树脂和一种有机化陶瓷复合树脂(ormocer)材料充填V类洞后的微渗漏情况。材料和方法在20颗近期拔除的离体磨牙颊侧和舌侧面制备40个V类洞。窝洞的牙台向边缘位于釉质上,龈向边缘位于牙本质上。牙齿被随机分为4组,每组5颗,充填如下:组Ⅰ,用流动树脂(TetricFlow);组Ⅱ,用混合型复合树脂(Z100);组Ⅲ,用可填压型复合树脂(Solitaire2);组Ⅳ,有机化的陶瓷复合树脂(Admira)。所有实验组,都严格按说明书进行操作。所有树脂材料一次完成充填。牙齿温度循环(200个循环;在4℃~60℃)后,浸入0.5%的碱性品红溶液中放24小时。所有的牙齿纵向剖开,在立体显微镜下进行观察。记录染料渗入的深度并用多个独立样本的非参检验和两个独立样本的非参检验来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各组间釉质和牙本质的微渗漏在统计学上没有显著性差异。结论本研究中所有修复材料在减小微渗漏方面具有相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