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历史的发展与现实的困境要求必须积极稳妥推进公安机关的大部门制改革。公安机关大部门制改革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合理、机构法定、体系设计、精干高效与问题导向等原则。不仅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大部门制,地市及以上公安机关及公安机关各内设机构的下设机构也应实行大部门制。改革需要配套开展的相关工作有:从大部门制走向公安结构改革、探索建立警衔主导的等级制度、建立公安机关文职人员制度、建立科学精干的公安领导职位结构。
简介: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目标,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就是公安部落实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改革实践中,各地公安机关勇于创新,以不同的改革模式创造了百花齐放的局面,他们冲破观念阻碍、突破固化利益,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了重大突破。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是建立现代警务运行机制的必然要求,也是公安改革的难点问题之一。既需要配套制度的跟进支持,也需要通过完善考核与加强培训,以调动民警的积极性,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既需要明晰事权划分,完善执法责任,也需要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民警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积极投身于改革洪流,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公安机关的科学管理水平并实现警力的无增长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