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范围、约定条件、约定内容、约定形式、约定效力、约定后债务的清偿和约定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提高了婚姻关系当事人的自主性,使其在更大的范围内充分行使个人权利,从而避免了因婚姻状况的改变使夫或妻某一方丧失其在财产上的独立人格,有利于调动夫妻双方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简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婚姻法所规定的,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对夫妻双方财产的约定,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立法中只是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简介: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婚姻法所规定的,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在立法中只是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对夫妻双方财产的约定
简介:3、我国法律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三种类型,但夫妻双方没有公证的财产约定
简介:《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知道夫妻对财产有约定, 《婚姻法》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对第三人效力方面在第19第3款给予规定,修订前的《婚姻法》虽首次规定了夫妻约定财产制
简介:我国《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的申报登记程序没有规定,明确婚姻当事人可以以契约方式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现行《婚姻法》没有规定夫妻约定财产的申报登记程序
简介:法条中规定的三种夫妻财产制度即一般共同制、分别财产制、限定共同制供婚姻当事人选择约定, 我国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的夫妻财产制,当事人仍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简介:也应规定夫妻财产约定经登记方产生对外效力,即夫妻的财产约定对于第三人(主要是债权人)的效力,修改后的婚姻法比较明确地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约定范围、条件、内容、形式、效力、约定后债务的清偿等一系列问题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家庭财产的日益增多,单纯靠法定夫妻财产制已经不能迎合越来越复杂的夫妻家庭财产关系,因此夫妻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逐渐被夫妻双方用来确定家庭财产关系。
简介:公证人员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由于目前婚姻立法中就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存在诸多问题,在办理婚后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时应注意的问题(1)防止当事人借约定来逃避债务,4、公证人员应指导当事人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这些内容包括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问题、变更或撤销约定的程序问题等
简介:三、公证人员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由于目前婚姻立法中就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存在诸多问题,3、在办理婚后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时应注意的问题(1)防止当事人借约定来逃避债务,4、公证人员应指导当事人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这些内容包括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问题、变更或撤销约定的程序问题等
简介: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及于第三人,只有第三人知道财产约定时才对其产生效力
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度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必须完善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主体、范围、内容、种类和效力等,以避免夫妻财产发生纷争,维护社会稳定.新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这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应看到还存在着的不足.
简介:所以当事人无论是婚前订立夫妻财产约定或者婚后订立夫妻财产约定,4、应指导当事人将法律未明确的重要事项在具体的约定中加以明确这些内容包括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问题、变更或撤销约定的程序问题等,明确婚姻当事人可以以契约方式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
简介:<正>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一种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婚后财产所得制。我国早在80年代初,就对夫妻约定财产制作出了明文规定。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在司法实践中对夫妻间合法有效的约定,认定其产生优
夫妻财产约定浅议
试论夫妻约定财产制
论夫妻约定财产制
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论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简述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
夫妻财产约定效力之探究
浅谈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立法和公证
论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与公证
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析
完善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
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