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辩护律师的言论自由问题有自己的特殊性,国际人权规则和一些典型国家的立法规范都对律师的言论自由都有一定的限制。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要求律师在行使言论自由权时“遵照法律和公认准则以及按照律师的职业道德行事”。各国都并不一律禁止律师发表庭外言论,但限制律师发表对实体公正有损害的言论、禁止律师发布虚假信息。但律师可以发表对审判公正没有实际损害的言论、与程序性信息有关的言论、消除他人言论的负面影响的回应性言论。我国应当借鉴上述规则,修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六十三条,在规定禁止律师发布“可能被合理地认为损害司法公正的言论”的同时,通过安全港规则、回应权规则、真实性规则将其具体化。
简介:摘要:现阶段,我国网络信息发展迅速 ,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融媒体”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优势于一身,在内容、宣传及其他资源上进行全面整合,实现了“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利益共融”。要完成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必须科学认识网络宣传 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要敏锐洞悉和把握到互联网尤其是移动媒体的巨大功能作用,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