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孕产妇到医院接受孕期保健以确保安全健康的怀孕、生产。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也逐渐增多,而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这方面法律规制不健全,司法实践也极其不统一,以至于一旦在孕期保健合同的履行中出现违约及违约损害等后果,人们便无所适从。笔者拟从合同法的视角来探讨孕期保健服务法律关系,主要从孕期保健服务合同的概念、特征、成立与生效、性质、孕期保健服务合同关系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孕期保健服务合同理论和实务相关问题。本文着眼于明确孕期保健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规范孕期保健技术服务;以期提高医患双方的法律意识,明确医方的义务,增强医方的责任心,防范服务风险,减少与此有关的医疗纠纷,为孕期保健服务的良好发展提供法律上的保证。
简介:摘要目的针对采用专业的孕期保健对怀孕产妇以及新生儿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与研究。方法在入院的产妇中选择100名待产孕妇并且选用专业医师对产妇进行详细的孕期保健指导。为期六个月的指导可以涵盖孕妇如何应对早产、难产、产后出血和胎膜早破等情况以及新生儿感染和新生儿窒息等。结果在所有受指导的孕妇中发生早产的例数4例,占4.00%;发生难产的2例,占2.00%;发生产后出血的1例,占1.00%;发生胎膜早破的2例,占2.00%;发生新生儿感染的2例,占2.00%;发生新生儿窒息的1例,占1.00%;结论经过实验观察和对比可以显然得出对怀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可以有效地降低早产、难产、胎膜早破、产后出血的发生,还可以减少新生儿感染和新生儿窒息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