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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笔者在司法实践中感到,我国现行担保法中有关抵押实现途径要么滞后,要么繁琐与低效,使抵押制度的规范与发展受到很大制约.“担保之王”在社会上没有真正体现与发挥,市场经济与信用制度被法律拦阻,受到诉讼观念影响,抵押甚至找不到单独实现的途径,本文拟专就抵押实现途径进行探讨,以认识抵押实现中存在的问题。

  • 标签: 抵押权 抵押制度 诉讼观念 担保法 司法实践 实现途径
  • 简介:作者首先考察了抵押的产生、发展过程,在综合分析了苏联、东欧及我国抵押制度的特点、抵押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及其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之后,提出了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抵押制度、制定抵押条例的主张。

  • 标签: 不动产抵押权 抵押权制度 转移占有 抵押物 财产抵押 积极作用
  • 简介:<正>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形式。它对财产流转关系发挥着积极作用。关于抵押问题,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89条第2款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也作了司法解释,但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 标签: 抵押权人 抵押物价值 债权人 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抵押人
  • 简介:完善我国抵押制度和抵押立法的探索寇广萍当前,我国对抵押制度的法律规定还比较简单,而现实生活中出现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诸如目前的一物多抵。以无处分权的财产设押,以范围不明的财产设押,抵押内容陈旧,抵押程序混乱,抵押物处分不合理等现象。因此有...

  • 标签: 抵押权人 抵押物 浮动抵押 抵押权制度 转移占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
  • 简介:不动产抵押抵押制度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态,甚至被奉为抵押之别称,可见不动产抵押抵押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德国、法国等国家的民法典中所称的抵押均指不动产抵押,我国台湾“民法”也规定抵押之标的物应为不动产及存在于不动产上之权利。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4条的规定,能够作为抵押标的物的财产除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外,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以及抵押人依法有处分权的其他财产也可以作为抵押的标的。由此可见,在我国可作为抵押物的财产范围较上述国家广泛得多。虽然如此,不动产抵押尤其是房地产抵押仍不失为我国抵押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房地产作为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其价值随经济发展、

  • 标签: 房地产抵押权 抵押权人 抵押权实现 土地使用权抵押 抵押人 担保法
  • 简介:船舶抵押实现途径直接关系到实现船舶抵押的时间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实现担保物非诉程序,适用于船舶抵押实现,改变了船舶抵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传统模式.就船舶抵押适用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涉及的主体资质、管辖、受理与审查等相关问题加以分析.

  • 标签: 船舶抵押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异议审查
  • 简介:摘要抵押是日常生产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有利于债权债务关系的稳定,对加快债权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重在阐述抵押实现问题。

  • 标签: 抵押权 实现 消灭
  • 简介:个人住房抵押实现是住房抵押制度的核心问题.目前,个人住房抵押实现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实现手段单一;二是程序繁琐;三是社会保障体系落后.为使个人住房抵押得以实现应从四个方面对抵押实现方式进行变革:一是丰富实现手段;二是改革拍卖方式;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实现抵押的流通化.

  • 标签: 抵押 住房抵押 住房抵押贷款 抵押权
  • 简介:引言日本的最高额抵押作为资金筹措的手段,在经济高度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后,最高额抵押实务被立法化,作为与抵押相类似的担保制度以及基于以往的交易、习惯和判例法形成的担保法理被确立下来。在此之后,关于概括最高额抵押的有效性等问题的讨论在法务省和金融界兴起,昭和四十六(1971年),最高额抵押被追加规定在民法典中。经过法典化的最高额抵押,即使遭遇近年的泡沫经济崩盘、次贷问题、雷曼危机,依然与抵押共同作为金融交易的基础,起到了"担保女王"的作用。①近年来,

  • 标签: 最高额抵押 抵押权人 担保债权 土地债务 法典化 信用金库
  • 简介:土地抵押是指的土地使用抵押,3、土地抵押登记效力能否对抗土地使用收回土地抵押附属于土地使用,并进行土地抵押抵押登记

  • 标签: 土地抵押权
  • 简介:<正>根据传统民法学理论,抵押系指不动产担保而言,动产担保只能设定质。事实上,随着抵押制度的产生,动产抵押早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它的社会效用,并呈继续发展的趋势。本文拟就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现状,对我国有关动产抵押方面的立法问题谈一点看法。一所谓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

  • 标签: 动产抵押权 抵押权人 抵押权制度 抵押贷款 债务人 不动产担保
  • 简介:土地使用抵押  客体  抵押登记  效力,土地抵押是指的土地使用抵押,3、土地抵押登记效力能否对抗土地使用收回土地抵押附属于土地使用

  • 标签: 土地抵押权 抵押权浅论
  • 简介:引言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民法》第356条)。其中,因为抵押人在被担保的债权范围内享有他人不动产的价值,所以被担保债权的范围显得尤为重要。关于这个问题,韩国《民法》第360条规定,抵押担保本金、利息、违约金、因不履行债务产生的损害赔偿以及抵押的实行费用。但对于迟延赔偿,实现抵押只限于本金的履行期届满后一年。这个规定简单明了,在条文解释上没有太大问题,不过此规定也包括了利息的范围、损害赔偿及违约金等几个特殊

  • 标签: 抵押权人 履行债务 不动产登记 损害赔偿 条文解释 优先受偿
  • 简介:《物权法》规定了浮动抵押登记具有对抗效力,这对于债权的保护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现行法律仅对设立抵押进行登记进行了规制,而在实践中除了设立登记外,还应存在变更登记及确定登记问题。应当说,上述登记问题的研究对解决制度适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具有作用。

  • 标签: 抵押权登记 浅论浮动 浮动抵押权
  • 简介:摘 要:最高额抵押作为一种特殊的抵押,是一种长期增信担保工具,对发挥抵押物担保价值、促进长期交易和融资具有特殊优势。最高额抵押制度从萌芽、发展到成熟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现今多数国家,如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民法都对其有规定,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也对其进行详细规定,因此很有必要对其进行详细的研究。

  • 标签: 最高额抵押权 历史发展 概念分析
  • 简介:【摘要】抵押作为一种物,由于其不转移占有的特点,在防范债权风险的同时,也有效地保障了交易安全,因此号称“担保之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主体对于资金融通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扩充融资途径,增强融资能力, 同一抵押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是常有之事。因此,抵押顺位作为一种民事实体程序性权利,对于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当数个担保物之间发生效力冲突,此时,哪一个权利更应优先得到满足,将直接关系到它们所担保的债权能否受偿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受偿.因此,各担保物之间的位序关系对各权利人的利益影响巨大。

  • 标签: 抵押权顺位
  • 简介:【摘要】居住抵押的并存及实现位序在《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导致了司法裁判不一。从物原理出发,两者在法理和权能角度均具有并存的正当性。从设立程序看,无论两者谁先设立,均无需取得在先权利人同意,但须履行通知义务。在权利实现位序上,依据“设立在先,次序在先”的原理,以权利登记的时间作为确定权利位序的依据。当两者并存发生冲突时,最佳解决方案是尽力实现两者兼顾。若抵押在先设立,并非直接涤除居住,只有在抵押实现受到居住权实质影响的情况下,才可对居住进行涤除。若居住设立在先,也并非认定在后的抵押无法实现,而是采取“抵押不破居住”的方式,在抵押实现时由抵押物买受人继受房屋上的居住

  • 标签: 居住权 抵押权 权利并存 实现位序
  • 简介:摘要:在建工程抵押,主要是在相关主体获得土地使用之后,可以把土地使用和在建工程作为低压财产向银行抵押,以便获得银行贷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多的继续建造资金,加大在建工程的流转。在建工程抵押中,不会改变土地以及在建工程的使用与所有权。但是在建工程抵押中,涉及到很多法律因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规范性实施,避免加大法律风险,引起更大的信贷资产损失等问题。本文主要对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如何转为房屋抵押登记等问题进行探究。

  • 标签: 在建工程 抵押权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 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