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建立和谐社会,假如只是作为一个口号,或是为此写些口号式的诗歌、散文、杂文、论文等等,作家在读者面前自然是强手,是能人,但在实际上,某些文学非但空乏而虚泛,有时还可能成为反和谐现象的助长者、催化者。举例说,作家本身在基本心思上只想争当“人上人”,或在“成功”之后只满足于以“人上人”自居,唯将口水投给各式“精英”(如官界“精英”、财界“精英”、艺界“精英”等等),而对平民、善良人、弱势群体(包括矿难以及各种“难”的受难者)不屑理睬,漠然兼木然,至少在客观上就等于对两极分化的推波助澜。而“两极分化”恰恰是“和谐社会”的首要天敌。这时,真正有良知、有责任感的文学首先应该做什么?只能是顽固地站在弱者、不幸者、善良者的一边,将投给各式恶性的既得利益者的口水,转变成使用带血丝的喉咙为正义一方而歌唱。
简介:几年前,我妻子卷进了一桩小小的争议之中。在进行调解时,争议双方的律师都很出色。对方的律师急于了结此事,因为我妻子明显是对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常理上讲(我们之所以同意进行调解,是因为等法院判决——尽管我们会赢,但却难以想象的费时费钱)。我妻子是位心理学家,而非律师,调解过程中我当然要助她一臂之力。在我看来,对方律师非常优秀而且彬彬有礼。在代理他的当事人——一家无赖企业时,一直是据理力争。我的妻子很少对人有非议,可在第一次休庭时,她对对方律师非常生气:“他怎么能为这些人辩护?”她愤然说道,“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是在与错误为伍吗?他晚上能睡得着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