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同责任受税法规制植根于税法构成要件的满足,在合同义务与税收客体的合力作用下,合同责任与税法紧密相连.合同责任的法律规制在合同法上有一套自行规则,规则运行的结果便是经济效果的出现.税法上如何回应此种经济效果并不容易,需要借助合同法的有效资源,又不可过分依赖,毕竟合同法与税法有法律使命与法律目的的不同分工,评价的标准也存在差异.对合同责任进行税法规制,关键要解决两个中心问题:其一,合同责任主体是否当然为税法上的纳税人;其二,应该赋予责任行使所致的经济效果何种税法效应,如何配置既可衔接合同法又可为税法所用的合同责任涉税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