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引言循环经济是国际社会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实践模式,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国内外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证明,走现代工业化道路、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必须先行。在循环经济建设中,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都在各自领域起着不同的作用.作出不同的贡献。这些作用和贡献以环境报告形式向社会公布,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进而促进大到经济社会、小到企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这是政府部门和经济组织的内在需求。国家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领导干部的业绩考核。已南单纯的经济效益指标扩展到环境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社会民众也要求行使经济组织对于所在区域影响的环境知情权等等,使环境报告制度的建立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德国、日本以及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在循环经济社会的建设中,都不约而同的建立、推行环境报告制度,收到显著效果。我国循环经济建设的实践以及他国循环经济建设的经验都表明:环境报告制度是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循环经济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内容。
简介: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是专利侵权纠纷司法裁判和行政处理程序中的一项特有制度,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概念定性、适用对象、申请主体、评价范围和法律作用都经历了一个不断厘清和修正的过程。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仅作出原则性规定,实务中仍存在不少认识误区,在操作上也缺乏统一标准。本文以司法裁判中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具体适用为切入点,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和立法原意,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概念、演变过程和修正原因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特别是对适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和争议焦点进行了系统性分析论证,并对完善和改进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提出了合理性、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