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政以治民,礼以教民,是中国传统社会专制统治的特点之一,“教民”最注重的是对民众的道德教化。明清时期,伴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乡村社会中传统的“以官教民”模式开始夹杂一些新的内容,出现了“以民教民”的发展趋势。一方面,统治者仍强调地方官吏和学校的教化责任;另一方面,政府积极利用基层社会组织来履行这一职责。从而使老人制、乡约、宗族等在地方基层社会充分发挥起教化职能,它们对整合基层社会意识形态,维护基层社会既有社会秩序,维系国家与基层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进而保持基层社会的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简介:当前的基层治理结构,有自治空间,但没有自治权,是单中心(集权)权威秩序,不是多中心(分权)自治秩序。基层社会自治的建构,一是自治权的法律保障,即明确社会自治权以及公民与国家之间、不同层次的自治体之间的权利内涵和边界。二是政府、社会、市场等领域的多中心公共治理主体的形构。三是重构主体社会。祛除社会对国家的依附性,自治原则才可能建立起来。从基层总体治理上看,建构基层社会治理的自治权力结构体系,具有社会利益组织化和社会秩序维系的制度创新意义。
简介:摘要:物业管理作为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打造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加强党对物业管理行业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物业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的思路和方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创建起新的党建模式、物业服务模式,提高基层治理体系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开展民情走访,不断满足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 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全部成为辖区各社区志愿者队伍中的一分子,深入社区开展工作。因此,本文就以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进行分析与探讨,提高基层治理体系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简介:在南岭山地,以军户为身份的人群,随着卫所调戍制度的改变以及军屯的散乱,在明中後期控制了军屯,获得了屯田所户籍。清初湖南清丈和兴屯的过程中,官方实施了较为温和的改革措施,强调亲族保结、民间报垦、延缓升科。三藩之乱打乱了改革节奏,在康熙定鼎後施行的新一轮兴屯招垦、裁屯归县、编户计丁等改革中,失去屯籍的军屯户和民田寄庄户面临户籍及学籍的普遍需求。联里朋甲的规定,旨在解决这类土地人居格局的难题,其合同户籍内部的组织方式,承续的是明代中後期军屯散乱後的人地关系格局,反映了从顺治朝至康熙朝帝国统治艺术的转变。经过明清国家制度转型与南岭社会变迁,一种整齐可观的明代军屯社会结构,竟在清代得以构筑。
简介:内容摘要: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基层层级的具体落实。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都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举措,为此盐城市委市政府一直都在积极探索治理新路径。本文认为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健全政府负责体制,强化群众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教化作用、智治支撑作用,方能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治理水平。
简介: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单位制消解和社区建设勃兴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体制变革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但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的基本社会构架,单位并没有完全退场,而是以“隐形在场”的形式继续发挥影响。在典型的单位社区场域内,单位的“隐形在场”一般表现为“权力资本”的潜在运行、“文化资本”的历史积淀和“关系资本”的内在延续三种主要形态。可见,在后单位社会来临的背景下,单位元素虽然开始褪色,但仍通过“隐形在场”的方式影响着社区建设的模式选择与发展进程,对于新时期社区的公共性建构及其功能发挥,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于单位社区而言,如何恰当地处理好“单位”与“社区”之间的关联,成为新时期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活动展开的关键。
简介:【摘要】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安排。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是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发展协商民主,就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以确保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