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现行法律关于自然资源的规定存在权利归属不明确、管理职责交叉重叠等诸多问题。权利归属不明确引发大量民事纠纷,管理职责交叉重叠导致政出多门、政令冲突、管理低效、资源浪费、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河道滩涂既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价值,又有较高的经济社会价值。关于河道滩涂权属出现了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之间的争议。对此,首先要在立法上明确河道滩涂的概念及性质;其次要逐步改良二元所有制,完善国家所有制;第三,对现有的河道滩涂进行确权,明确所有权、使用权及其流转机制;第四,理顺河道滩涂的管理体制;最后,完善河道滩涂征收补偿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河道滩涂的合理开发利用,同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简介:土地开发整理是在1997年4月15日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简称中央11号文件)之后进行的,至今已有七、八个年头。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对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确保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实现占补平衡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土地开发整理中的权属管理问题,搞不好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况且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各地也出现过不少权属争议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问题进行进一步认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