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治安调解是及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特色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要严格遵守治安调解的原则,灵活运用科学、有效的调解方法,真正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和谐的警民关系。
简介:治安调解在治安管理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治安调解不具备治安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是对治安行政权有条件地放弃。当事人自愿与“公安机关认为可以”是治安调解适用的两个前提。治安调解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不是治安调解案件定性的规范用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是对治安调解事实认定的相对要求。
简介:治安调解是一种执法活动,更是一门艺术。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存在大量矛盾纠纷,其中绝大多数是基层群众之间的纠纷。帮助群众调解纠纷是公安民警的法定义务。对于不同的调解对象、不同的事件,公安民警要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方法,以保证治安调解的质量。
简介:作为理想的制度目标,治安调解被认为是实现低成本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然而在当前,治安调解出现异化,不仅难以实现社会控制的目标,进行调解的警察反而受到调解当事人的"控制"。经验调查显示,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诉求,而警察则倾向于进行无原则的妥协,追求"表面的和解"。治安调解的异化与当前的信访高压态势以及惧怕和回避矛盾冲突的"纠纷哲学"有关。在未来的警务改革中,需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恢复治安调解的应有之义。
简介:“治安调解”是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条所规定的“对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的调解。几年实践证明,治安调解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增强人民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处理经验。但有些问题,尚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大量增多,甚至引发突发事件,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安机关应对涉及人身、财产权益的治安纠纷,立足教育、沟通、疏导和调处,这样既可以减少社会成本,又利于缓解和消除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简介:辽宁省近三年治安调解实践的调查情况表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出与社会变迁相关的新特点,与之相对应,治安调解已经成为治安案件查处和平息纠纷、化解矛盾的主要方式。但是,无论立法还是执法实践,治安调解在公安基础工作方面的重要性与其得到的重视程度显然极不相称,且显现立法和实践断裂的现象。在此基础上,针对相关问题,本文在立法和执法两个环节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简介: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在处理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正确使用治安调解对于处理该类治安案件、缓解民间纠纷矛盾发挥着良好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不少公安干警在运用调解时,出现了盲目调解、主观臆断和当和事佬等超越职权的行为,一方面损害了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公安干警专职权有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因此,我们强调治安调解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减少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的行为。
简介:现场治安调解是治安调解的一种简易模式,具有以治安纠纷为调解内容,以现场处警民警为调解主持人,原则上在现场进行调解,并当场发生法律效力等特点。其积极作用在于有利于把治安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尽快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资源消耗,最大限度降低公安机关办案成本。在实际运用中存在违反自愿原则、超范围适用、程序瑕疵等问题,应对其适用范围、是否以查明事实为条件、法律后果以及监督机制等进行研究,以完善现场调解机制。
简介:一个社会的目标不应当是消灭纠纷,而应当是减少纠纷尤其是恶性纠纷,而减少恶性纠纷的主要方法就是建立一套有序的纠纷解决程序装置,防止纠纷扩大化、恶性化,从而实现一种长治久安的社会局面。纠纷解决机制,指争议当事人用以化解和处理纠纷的手段和方法,可分为公立救济、社会型救济、私力救济三种。
简介:
简介:《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调解作出了新的规定,如何正确理解该规定,如情节轻重的判断、民事赔偿的解决、何谓打架斗殴等,是公安机关适用治安调解必须要明确的关键问题。
简介:治安调解作为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处理的一种重要机制,在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行法律、法规对治安调解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实践中公安机关对适用治安调解的案件范围、调解协议的效力等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待进一步研究与解决。在新的社会形势下,必须重视治安调解,充分发挥治安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简介:治安调解作为一种重要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是解决民间纠纷、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在公安执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具体调解过程中,民警大多对治安调解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缺乏认识,因而廓清治安调解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显得极其必要。
简介: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损害后果,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处理治安案件的方式。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以非处罚的方式办理治安案件的职权行为,应准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调解适用范围和条件的规定,正确把握何为民间纠纷、何为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何为情节较轻等问题,做出符合立法原意和能更好地发挥治安调解功能的解释。
简介:治安调解是公安基层执法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治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公安部于2007年12月8日颁布并实施了《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规范》。该规范对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以及不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治安调解工作原则和程序、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现场调解的适用条件等做出具体规定。结合该《治安调解工作规范》,本文着重对治安调解的依法调解对策进行了探讨。
简介: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大量增多,在治安处罚中应遵循调解优先的理念,这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应依法履行的职责,也可以说是慎用公权力的体现。在立法中、民警的执法意识上,实践操作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应从这些角度更好地去完善贯彻这一理念。
简介: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的一项重要的执法手段。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实施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本文立足当前公安机关开展治安调解执法活动的实际状况,深入分析了基层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调解时普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治安调解执法实践中应注意把握的几个关键环节。
简介: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不明确,达成的协议缺乏约束力和执行力,当事人可以随意反悔,不但没有反悔成本,又造成执法成本的浪费,对当事人合法权利不能给予及时、有效的保护,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治安调解制度的立法目的。在立法和实践中提出摆脱困境的建议,使治安调解尽快走出困境,在和谐社会构建中发挥出更大作用。
简介:治安纠纷调解工作是派出所的基础工作。正确认识基层派出所在治安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在治安纠纷调解中不断创新,不但对于合理利用警力做好其它各项基础工作有利,而且对于及时化解矛盾,预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论治安调解
治安调解适用分析
治安调解方法探析
论治安调解的异化
“治安调解”几个问题之我见
治安纠纷调解机制研究
辽宁省治安调解情况调查
治安调解中超越职权行为初探
完善现场治安调解机制探析
试论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制度
浅谈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解读《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治安调解
完善我国治安调解的几点思考
试论治安调解的基本价值取向
治安调解的界定及适用范围与条件
对基层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调解优先的理念在治安处罚中的运用
浅议治安调解现状及应注意的关键环节
论治安调解的法律效力之困境及完善对策
论治安纠纷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理念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