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无论是国际法规范和多数国家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是以网络服务商为代表的用户协议、服务条款和隐私权政策,均就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作了相关规定,将同意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已经成为一种理论上的通说和实践中的通行做法。然而就判断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而言,同意规定的实质是事先判断,即在个人信息处理行为发生之前,如若信息处理者取得了信息主体的同意,则意味着其处理行为具有正当性。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规制原则应是防止滥用,而非严格保护,故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的考察宜采用责任规则及事后判断的方式,同意不应是个人信息处理的正当性基础。通过赋予信息主体删除权,并构建一种“宽进严出+删除权”的个人信息保护策略,可以在合理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利用个人信息,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简介:本文从信息处理模式视角探究了在线图片呈现顺序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研究1初步探索了图片呈现顺序与产品类别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交互作用,通过实验数据表明,搜索品中,先产品图片后模特图片的呈现顺序更容易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而体验品中,先模特图片后产品图片的呈现顺序更容易提高消费者购买意愿,并验证。了消费者想象处理程度的中介效应;研究2加入了购买对象的考察,发现消费者为陌生他人购买的情况下,想象处理过程受到抑制,呈现顺序对于购买意愿没有显著影响;研究3聚焦在为他人购买的两种不同类型,发现当消费者为熟悉他人购买时,在不同产品类别下,图片呈现顺序仍然对消费者购买意愿有显著影响。排除了本研究的作用机制必须局限在与自我相关的想象处理过程这一解释;最后,研究4探讨消费者感知模特与产品匹配性的边界,发现当消费者感知模特与产品匹配性低时,想象处理过程仍然会被抑制,图片呈现顺序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将无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