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并生效。制定《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几个重要问题1.关于本法的调整范围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调整范围或调整对象,依该法第二条的规定,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符合该法规定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这是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和起草、审议过程中各有关方面比较一致的意见而规定的。许多国
简介:根据本市对三资企业税收管辖范围的划定,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下的小型企业划归区县管辖。近年来,这类小型外商独资企业的发展较为迅速。以长宁区为例,截至今年2月底,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企业已达gi户,占该区外商投资企业总户数的18%;1995年上缴各类税收(不包括房地产税收)621万元,占该区涉外税收的10%。其中,J业企业66户,占72%,上缴各类税收488万元,占79%;咨询服务业18户,占20%,上缴各类税收86万元,占1.4%;其他行业9户,占9.9%,上缴各类税收124.4万元,占20%。区县所属外商独资企业有如下特点:()注册资金较小,一般为5~50万美元左右,银行贷社少,销售额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