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基层生态环境治理出现了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不明晰、环保机构的执法效能低下、环保机构的监管存在“短板”等问题,这主要是由基层生态环境规制机制不完善和相关主体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治理,进基层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提升。
简介:摘要纵观世界各国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实践以及我国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要求,我国生态环境政府管理体制应该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协调和提供环境公共物品等五大主要职责,体现为决策力、执行力、监督力、协调力和生产力等“五力”。遵循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原理、职责分配和事权划分原则,本研究提出资源与环境统筹的环境与资源部、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一体化的生态与环境部、强化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管的环境部、深化改革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环境保护部等四种改革方案。根据四种改革方案的“生态环境保护效果”、“协调性要求”和“实现难易程度”,建议在深化改革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环境保护部基础上,启动强化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监管的环境部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