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粉碎国民党反动派的内战阴谋,1946年5月3日,周恩来率领由董必武、李维汉、廖承志、邓颖超等人为主组成的中共代表团来到南京,居住在距国民政府不足百米远的梅园新村,与国民党当局进行和平谈判斗争。由于国民党政府不顾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悍然召开了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和谈的大门最终被国民党政府一手关闭。1947年3月,历时10个月的国共南京谈判最终破裂,中共代表团返回。1954年,在梅园新村旧址筹建了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本馆藏有国共南京谈判期间有关文物1000多件,现介绍四件重要文物,以飨读者。
简介:(接上期)原告律师有理、有据、有节的辩论,似乎揭开了两件珍贵文物归属之争的隐秘.2006年9月1日,正定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就本案做出一审判决:本案诉争的两件文物,被告石家庄市文物保护研究所确认为是出土文物并收缴国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在1983年11月,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做出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被告至今未制作未向原告送达法律文书,也未出具鉴定书或者决定书通知原告,应属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目之规定,判决如下:撤销被告石家庄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将原告送交的石药碾、黑陶钵两件文物收归国有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诉讼费150元,由被告石家庄市文物保护研究所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