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 研究保存人羊膜移植治疗眼烧伤等眼表疾病的临床效果。方法 总计12例入组对象,均为本院接受保存人羊膜移植治疗的眼表疾病患者,纳入对象收集年限为
简介:目的分析和探讨鼻眼相关疾病的病因、症状、体征和治疗等临床特点及其诊疗经验。方法对我院1996年10月至2005年5月间收治的141例鼻眼相关疾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其中慢性泪囊炎16例、鼻源性眶内蜂窝织炎15例、鼻窦囊肿致眶内并发症11例、良性肿瘤18例、恶性肿瘤16例、外伤性鼻眶骨骨折65例。结果141例患者经临床常规检查、影像学、病理学和手术探查等均明确诊断。治疗后,16例慢性泪囊炎溢泪症状均消失;15例鼻源性眶内蜂窝织炎痊愈;11例鼻窦囊肿,术后视力、突眼、复视不同程度改善;18例良性肿瘤,术后突眼、复视、视力下降、溢泪不同程度改善;16例恶性肿瘤治疗后,复视、眼球运动及视力障碍、突眼、溢泪等症状不同程度改善缓解;65例外伤性鼻眶骨骨折获痊愈(9例伴视神经损伤中,4例视力有较明显提高,5例视力改善不明显;2例伴眶内侧壁异物在鼻内窥镜下取出)。结论鼻窦与眼眶关系密切,影像学在诊疗上有重要的价值,鼻内镜下鼻内径路治疗鼻眼相关疾病有明显的优势,鼻眼相关疾病常首诊于眼科,应引起相关学科医生的关注。(中国眼耳鼻喉科杂志,2006,6:240—241)
简介:摘要目的比较牙弓后段不同位置的基骨宽度。方法选取安氏Ⅱ类、Ⅲ类患者各30例。使用3Shape扫描仪扫描石膏模型获得数字化模型。原始数字化模型作为对照组T0;利用3Shape软件模拟牙移动,使第一磨牙达到中性关系,获得数字化模型作为实验组(T1、T2、T3)。应用牙槽嵴中心宽度分析法对实验组与对照组数字化模型进行宽度测量。采用SPSS 22.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安氏Ⅱ类、Ⅲ类病例中实验组与对照组的测量结果均存在统计学差异(P<0.01),但实验组组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第一磨牙矢状向移动量与上下颌牙槽基骨宽度不调改变量之间存在线性相关关系,安氏Ⅱ类为负性线性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83,安氏Ⅲ类为正性线性相关关系,其相关系数为0.938。结论磨牙不同矢状向位置的上下颌基骨宽度测量结果存在差异。
简介:《合同法》第40条后段规定了格式条款效力审查标准。格式条款订约方式已成常态,其效力评价标准应当事先由立法者确定。这样的立法价值引导,体现在具体(任意法)规范中。对于是否"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判断,重要标准在于格式条款和任意性规范以及其中内在的正义性实质的偏离程度。此外,注意到格式条款作为有名合同的补充的重要作用,在无任意法规范作参照的情况下,考量等值原则、风险控制因素、保险保障因素以及直接的第三人利益等因素,确定格式条款是否限制了依据合同本质所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达致,从而确定有悖"公平"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