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需要法治,档案事业需要法治。《档案法})的制定与颁布,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法制不断深化与完善的重要体现。《档案法》颁布十年来的实践证明,国家权力机关对档案立法和执法监督是高度重视的。在短短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审议并通过档案立法和修正法案,表明了国家权力机构坚持依法治档的一贯思想,表明了党和国家对档案事业的重视。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档案意识仍比较薄弱,很不适应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那么怎样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呢?就这问题谈谈我的看法。所谓社会档案意识是指整个社会,包括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水平、了解程度和由此决定的对档
简介:摘要: 新时期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要 强化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网络和 综合档案室,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实现数字档案。 关键词: 社会保险; 档案 ; 管理 随着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迅速扩大,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根本点是加强管理。提高新时期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水平,加强数字档案开发,是做好新时期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主要途径策略。 一、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现状分析 (一)社会保险机构实施改革 近几年来,国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面实施了各种改革计划,早在 2009年最后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在 2010年内开展全国范围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制度”。从 2010年 7月 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2011年 11月 15日,人保部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草案 )》征求意见。根据草案,企业缴纳险种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和生育险。这些政策改革都为新时期的社会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营造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及机遇。 (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部门较多 我国公民个人社保档案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中管理。现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分散型的。具体情况是:社保中心管理着养老、医疗、工伤等法定的基本保障档案;民政局管理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商业保险公司管理着公民个人补充保障的一系列保险金。这种现状造成多头经办,政出多门,业务交叉,资源浪费,政令难以统一的局面。由于管理机构分散、不集中,使人们在利用公民个人社保档案时,存在着许多不便。例如,我们如果需要了解公民个人就业及保险金交纳情况,需要到几个不同的管理机构去了解,这样就给公民个人和组织在查询工作中带来了很大的不便;而且这种分散的管理,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出现了许多漏洞,于是就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如“涉保”人死亡以后,其所涉及的个人保险账户并未随之终结,仍有人代领保险金。 (三)社会保险工作效率和范围需要扩大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经办管理效率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伴随着生活中网络的普及和对税务、银行等网上业务的接受,热切期待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际申报模式的实现,而传统性纸质档案管理约束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者要求简化手续、便捷服务的利益诉求,因而我们应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知社会保险档案管理问题,再继续讨论介质原始性问题显然已是过去时了。现今解决档案数字化的关键是讨论如何确保数据归档前后原始性认证和原始性保证问题。 二、强化社会保险档案管理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 由于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起步晚,人们还不是很重视。社会保险工作的重点都集中在扩大基本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等方面,忽视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使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其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根据新时期社会保险档案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发展计划和策略,把社保档案纳入整个社保工作中,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做到三纳入三部署:一将人员纳入统一管理,二将经费纳入统一管理,三工作纳入统一考核;一将档案工作与社保工作统一部署,二部署档案工作与社保工作同步进行,三部署档案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学习。 (二)健全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