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章就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的五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具体主张:设立《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专章;专门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提高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适用率和适用范围;设立符合未成年人心身特点的社区矫正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计划和实施方案。
简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站近日在阜新街道迎宾路社区正式成立,该工作站系新疆全区成立的首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站以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矫正为平台,以人民法院建立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为基础,以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点援)为特色,
简介:社区矫正的引入给未成年犯罪社会化处遏带来了新的契机。依托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框架,各地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无论是在制度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都存在诸多不足,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深入进行。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充分肯定对未成年人进行社区矫正必要性的前提下,应在已有的矫正工作经验基础上,从对未成年犯的处遏观念、法律法规体系、适用比例及矫正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只有如此才能实现理想的矫正效果。
简介: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历史发展从历史看,国外的社区矫正经历了从18世纪至20世纪初社会救济时期的政府、社区两方主导模式,到20世纪初的政府、社区及非政府组织三方主导模式的转变,再到20世纪80年代的整合发展模式,出现了公众、志愿者、私人部门等多方力量参与的新局面。1无论是"主导模式"还是"整合模式",都要求多方联动以整合社会资源,从而推动刑罚执行方式的变革,都属于社区矫正联动机制的具体实践形式,社区矫正联动机制也因此成为社区矫正必然的选择和基本的思维方式。
简介:本文对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分析和总结。经过八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特别是在教育、帮扶、社会调查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同时,指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今后应做好的几项工作。
简介: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在"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社区矫正制度成为近年司法改革的亮点之一,而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如何构建更是大家所关心的,本文从依托现有法律制度、及时制定社区服务令制度、刑法前科消灭制度以及创办特色矫正项目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简介:鉴于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极容易在鱼龙混杂的监狱中受到监狱亚文化的侵蚀而形成“监狱人格”,导致其再次触犯法网.社区矫正因其具有非监禁性、社会参与性等特点,可以更有效地矫正未成年人犯罪心理、预防重新犯罪.尽管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已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立法空白、保障机制及专业的矫正方法欠缺等问题.因此,如何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制度是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
简介:社区矫正是非监禁执行方式之一,它能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交叉感染,达到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人的目的;它符合世界行刑发展趋势,是刑罚谦抑性和人道化的要求;它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且,试点效果明显。然而,它在立法方面.矫正机构建制方面,矫正计划和方案上及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问题,因此,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之措施势在必行。
简介:未成年人本应是社区矫正的重点对象之一,但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未受到应有重视,存在着诸多问题。在立法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独立性不足。适用的对象过于狭窄,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在司法实务中,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偏低,尤其是外地户籍未成年犯适用社区矫正的比例更低。在执法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构尚未专门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未能实现专业化.也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个性化社区矫正项目。
简介:未成年罪犯作为罪犯中一类特殊群体,在进行社区改造时应区别于成年罪犯。作为社区矫正的发源地之一,美国设立单行法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进行规范,并设置配套执行机关予以实施。但在我国,未成年人在社区矫正方面并未享有独立的制度。借鉴美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经验与做法,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坚持教育为主,设立未成年人专门矫正机构,实现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促使其较好回归社会。
简介:摘要:我国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与发达国家相比仍较为薄弱。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国际交流日益密切 ,我国的刑罚执行体制才开始向监禁刑与非监禁刑并重转化。为了保障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造环境,我国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和规定。
简介:
简介:随着社会的进步,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逐年攀升,如何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以减少犯罪率,已然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研究领域的重点。传统以监禁为主的矫正体制之弊端日益暴露,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学者对未成年人矫正模式以及矫正方式进行了新的探索。此文章从现有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依然存在的不足之处出发,以未成年人的特点为基础,提出自己的意见。
简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符合未成年犯的特殊性,顺应世界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潮流,是我国刑法理念与刑事政策转变的必然选择。但是,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还处于起始阶段,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缺乏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的矫正措施,矫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紧张,因此,必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
简介:摘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事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成为网络“原住民”。由于心智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屡见不鲜,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迫在眉睫。基于我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面临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监护人同意机制失效和行政执法监管缺位的困境,建议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监护人同意制度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着手进行完善,从而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全面有效保护。
简介:未成年人违法包含犯罪行为和预防性身份违法行为,其范畴宽于未成年人犯罪。因未成年人司法具有非正式性、以矫正为目标、特殊法庭处理等特点,部分国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和18—20岁刚成年人均可适用未成年人司法程序。基于恢复性司法理念,未成年矫正主要通过缓刑和社区量刑等措施,罚金和监禁适用率较低。禁止对未成年人判处死刑是国际趋势,但少数国家依然对未成年人适用死刑。实证研究全球未成年人违法及其矫正措施,有助于我国宏观掌握外国未成年人司法的现状及趋势。
简介:我国从2003年开始试点社区矫正制度,至今已走过了七个年头。在此期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没有能够很好地抓住其作为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性,对这类特殊主体进行矫正,特别是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相关的制度构建以及人员配备都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
简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行社区矫正①。本文通过对未成年犯的犯罪基本情况以及目前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域外未成年犯实施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对比、得出经验启示,为我国构建更为完善的社区矫正体系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实行社区矫正提供更加充足的理论依据和丰富的实践指导意义。
简介:12月4日,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等十三家单位在重庆市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联合表彰了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其中16个基层检察院榜上有名,黔江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渡口区检察院、沙坪坝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江北区检察院公诉科、渝北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大足县检察院、奉节县检察院、彭水县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涪陵、南岸、北碚、巴南、合川、潼南、丰都、巫山等8个检察院获得2005年重庆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示范单位。
简介:摘要:社区矫正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处遇的“中间”形态,具有非常独特的价值。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并获得一定的发展空间。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四个层面、探讨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原因,结合社会工作三大专业方法、遵循社会工作专业价值观、社区矫正专业人员配给、家庭会议社区化和个案再社会化四个方面制定针对性措施。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若干立法问题研究
新疆:建立首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站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完善
引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向“整合模式”发展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分析
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法律框架的构建
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瓶颈与突破
论未成年人犯罪之社区矫正
论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体系的缺陷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制度探析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现状分析
未成年人不良品德的形成与矫正
关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社区矫正模式的探索
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透视
大数据时代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与完善措施
比较视角:未成年人违法与矫正措施略考
浅议社区矫正中的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
宽严相济——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成效显著
社会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社区矫正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