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滞纳金,其性质及法律地位,无论是在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在税收征管实践中都存在着争议。要完善我国现行的税收滞纳金制度,必须确定税收滞纳金的性质,这是解决税收滞纳金制度其他问题的基础。《行政强制法》规定的滞纳金与税收滞纳金是否一回事,也是近年来困扰税收征管一线人员的实际问题,亟待解决。作为税收滞纳金制度构成要素的加收比率、救济制度、执行期限等问题,也有必要进一步在税收法律上给予明确。文章以我国税收滞纳金的法律条文以及税收征管实践作为切入点,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系统地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税收滞纳金制度修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