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简单贸易模型的一个重要假设是市场完全竞争,并且贸易是源于比较优势。然而,现实中很少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不完全竞争市场使传统的贸易模型呈现出有趣的结果。这引起关注的一方面是不完全竞争企业在不同市场上给出不同的价格,即通常所说的“价格歧视”。在国际贸易中,最基本的价格歧视方式是“倾销”,即对于同一商品,出口商在国际市场上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上的价格。如果国内企业是完全竞争的,并且在国内市场上以边际成本价格卖出,倾销就是指在国外市场上已低于边际成本价格出售。在多数的贸易模型中,商品按进口品和出口品分组,货币被认为是交换的中性媒介。对基于比较优势进行贸易的倾销的指控,主要是由于运用了与贸易不联系的汇率。我们认为,根据汇率来衡量基于比较优势的贸易获利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因为这种衡量往往导致明显的倾销,如果汇率市场是均衡的话。恰当的衡量方法是以贸易为基础的影子汇率。进一步来说,贸易障碍使得外汇交换和贸易不完全替代,使得汇率按接受到的价格相互高估。我们认为,只有在出口与基于比较优势的利润最大化不一致时,才能说明是倾销。
简介:以“比较优势”、“有限(价值)理性”和“制度二要素”这三个基本假设为基础,以李嘉图所举的“英国和葡萄牙”为实例,对比较优势条件与制度安排的关系作了一个比较系统的探讨,结果发现:无论是从规则安排方面来说,还是从组织安排方面来说,比较优势条件都对制度安排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就规则安排而言,在比较优势太小和分工利益太少的情况下,保障分工的规则安排往往不存在;只有当比较优势足够大和分工利益足够多时,保障分工的规则安排才能出现;但当比较优势扩大到超过“自然分工条件”的时候,这种规则安排又会失去存在的必要.就组织安排而言,当规则供给的绝对成本一定时,绝对劣势方总是比绝对优势方作为规则供给者(组织)的相对效率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