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建立起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这个新体制的总体框架已经基本明确,它包括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或方面:一是把企业搞活,使其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具有充分自主权、具有灵活的市场应变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的经济实体;二是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逐步建立和健全完整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搞活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建立以间接管理为主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国家对企业不再象过去那样采取指令性的直接计划控制,而是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一定程度上的行政手段来控制和调节整个经济的运行。与此相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机制也将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简介:<正>恩格斯在揭示民法与经济基础的密切联系时曾精辟地指出:“民法的准则只是以法律的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而当今中国“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究竟是什么呢?它就是我们共和国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政治宣言中所总结的“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正如初级阶段理论所指明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就是建立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客观现实要求赋予中国民法在调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商品关系中的基本法地位。民事主体、物权、债权这三大具有内在联系的民法基本制度,犹如一根主轴连着两大车轮,推动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发挥具有贯彻效益原则内在要求的民法机制,在深化改革和建立我国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商
简介:当我们站在深沉的历史回顾和急迫的现实审视的交汇点上,考察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消费运行演进的历史时,我们可以看到,这部历史是由“抑制消费”、“补足消费”、“刺激消费”三部曲循环交替的历史轨迹组成,它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循序渐进过程,是长期以来通过政府的行政计划安排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以协调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与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之间关系的产物。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实践的发展,迫切要求我们必须要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剖析其间蕴含的深刻的结构机理。国内现有的几部消费经济学著作一般都是从消费需要出发,以满足消费者需要作为贯穿其理论体系的逻辑线索的,在消费者需要之后,再依次排列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市场等问题。实际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抽象的消费者需要是不可能成为国民经济总体运行中的一个现实要素的。只有通过市场表现出来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才是经济资源有效配置的一个基本参教,因此,在未论证市场机制是协调资源配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