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缔约国报告制度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监督实施的主要手段,旨在通过寻求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平衡,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公约义务,真正实现公约规定的人权。缔约国报告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独立专家机构通过接受、审查缔约国提交的报告,与缔约国建立建设性对话关系,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缔约国报告制度发展至今,其运行存在一定的问题,制约了缔约国报告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正确评析缔约国报告制度面临的问题,寻找对其进行改革的真正动因,既要从技术层面入手,更要从制度层面认识制约报告制度的因素,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