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两次创新,两次转变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进行的七次大规模政府机构改革中,1987—1988年的第五次和1998—1999年的第七次,以机构改革为依托,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个中心课题,并开展了政府创新活动,以政府创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1987—1988年进行的第一轮政府创新和职能转变,以理顺党政关系为中心来推进政府创新,并进而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这一轮政府创新和职能转变,首先认定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的领导的内容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由于党的性质和政府的性质不同,故应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政府的职能、组织形式以及工作方式;此外,党中央对全国实行政治领导,各级地方党委对本地区实行政治领导并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示。为达到这些方面的职能转变,进行政府创新所采取的举措有: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
简介: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这段话阐述了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认识,并指出了政府转变职能的基本方向。加入WTO后标志着我国的社会经济进入一个全新的领域,我们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范围的竞争与挑战,这就要求政府必须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变政府主导型经济为服务型经济,根据WTO的基本原则、基本精神调整我们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经济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