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来,警察用枪接二连三出现问题,再加上新闻媒体的报道、渲染和居心叵测者的恶意煽动,不仅把涉用枪问题的警察推上了风口浪尖,而且同时也把“警察用枪”变成了焦点问题和问题的焦点。警察是拥有强制执法权的武装力量,用枪原本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现在却成了问题。既然已经成了问题,那么首先就要解决“为什么”不是问题的问题怎么就成了问题、怎么就成了焦点问题、怎么就成了问题的焦点?其中,除了我们已经看到的用枪警察的问题之外,还有哪些我们没有看到的、容易造成用枪警察出现问题的问题。不过,时间非常有限,因为这些问题破坏社会稳定和威胁国家安全的趋势明显、发展的速度渐增、潜在的危害巨大,当机立断、主动出击、彻底铲除这一隐患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因此,结合近期出现的几起警察用枪问题,笔者从警务技能训练角度探讨警察用枪的问题,希望能从警务技能训练方面为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和重复出现的对策制定,提供一些有力依据和有用参考。
简介:从警察用枪引发关注的主要案型来看,警察用枪裁量权的必然性诞生于相关立法的原则性与警务实践的复杂性之间的冲突。警察用枪的裁量权行使,应当既能够保障警察执法的安全性,又能够体现警察用枪的审慎性;必须遵守合法性原则、比例原则和自我约束原则。警察用枪的立法,应由管理型、约束性立法向引导性、规范性立法转变。为了规范警察用枪裁量权行使,在程序设定上,警察用枪裁量权的前置程序可包括持有和领用枪支程序、现场表明身份程序、现场警告程序等;事后规范程序既是为了审查警察用枪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加强内部监督程序督促警察审慎用枪,对违规用枪行为依法惩戒。此外,还应当建立合理的信息公开制度,增进公众对警察用枪专业行为的理解与信任,提升警察用枪行为的正当性,提升警察执法的总体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