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私自录音证据以其取得的便利性被当事人广泛采用,成为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证据。相较于当事人对私自录音证据的热衷,司法实践中却只有很少部分的相关录音证据被法官采信。究其原因,还在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证据规则对于录音证据规定笼统模糊,造成不同法官对私自录音证据的证据能力采取了不同看法。面对私自录音证据在审查和认证时存在的争议和分歧,不但影响了私自录音证据作用的发挥,也不利于当事人的利益的保护。基于以上现状,本文将从私自录音证据的概念、特征、立法现状等理论层面进行讨论,并结合司法实践,以对民事诉讼中私自录音证据的证据能力进行研究。
简介:摘要: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刑法检察监督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刑法检察监督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以及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进,刑法检察监督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新时期的刑法检察监督需要不断创新和发展。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刑法检察监督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呈现出监督理念现代化、监督方式现代化等特点,但同时我国刑法检察监督也存在检察机关职能定位不准确、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新时期,应当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转变等对刑法检察监督提出的新要求,从理念、手段和程序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刑法检察监督现代化建设,使之与当前刑事司法改革同步发展,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