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经椎间孔腰椎融合(TLIF)治疗腰椎退行性不稳的临床疗效及优缺点。方法回顾分析2005年1月至2009年10月收治且获1.5年以上随访的腰椎退行性不稳患者47例,所有病例均行后路TLIF结合PLIF手术治疗,其中男28例,女19例,年龄45-69岁,平均58.3岁,病程2个月-15年,不稳节段,单节段33例,L4/L5/S1双节段9例,L2/L3/L4/L5,L3/L4/L5/S1三节段各2例,L1/L2/L3/L4/L5四节段1例。对有椎管及神经根管狭窄的节段行PLIF手术,对没有椎管狭窄的节段保留棘上,棘间韧带及椎板的完整性,行TLIF手术,对此组病例的临床疗效,椎体融合率及退行性侧弯的矫正程度进行评价。结果全部47例均获随访,时间1-4年,平均18个月。按照JOA下腰痛29分法评定标准(包括症状、体征、日常生活动作和膀胱功能等方向)评估临床疗效,由术前平均(11.7±6.5)分到最后一次随访的平均(22.7±11.6)分,其中优32例,良13例,可2例,优良率占95.7%。结论在退行性腰椎不稳的治疗中,经椎间孔入路腰椎融合临床疗效好,椎间融合率高,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