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世纪60年代,随着联合国亚洲及远东经济要员会的南海资源大发现,南海问题日益凸显起来,原本承认南沙群岛为中领土的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开给积极擦掘南海资源,并纠缠起南沙诸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来。无论是上述国家的公众压力、经济发展现实需要,还是国际上“中国威胁论”的避免地处于风口浪尖之上。越南是侵占我国南沙群岛岛屿最多的国家。本着开发资源、控制战略要地、拓展国防空间的目标,越南一方面维持着对华关系的总体友好与稳定,另一方面在南沙群岛争端上立场蛮横。近期,越南政府公然违反《南海各方行的宣言》精神,非法划定了南沙部分油气招标区块,并将于2007年5月在南沙举行所谓“国会代表”选举。越南还有英国BP公司合作,在南沙修建天然气输送管道。越方在南沙采取一系列侵犯中国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的新行动,违反了中越双方领导人就海上问题达成的重要共识,不利于南海地区的稳定,无论是从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还是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我们都必需对南海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简介:国家间的领土主权争端反映的是国家之间在对地球空间产权私有化过程中的分配矛盾。建立在私有化分配方式基础上的领土主权争端已经成为威胁国际稳定、阻碍地区共同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应对领土主权纷争的传统手段也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争议领土公地化为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即通过订立维护领土公共性功能的国际条约、创设有效的多边协商机制以及强调多元行为体的共同参与等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将争议领土公地化,从而克服由私有化分配方式制造的困局。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已经出现了运用公地化策略解决国家间领土主权纷争的成功实践、其中有代表性的包括国际社会应对南极洲主权争议的"冻结主权"原则的实践,中美洲三国对丰塞卡湾的共同行使主权。这些成功实践既涉及地球特殊空间,也涉及一般化的国家间领土主权争议。通过对国际社会中成功实践的考察,探索实现争端领土公地化的关键要素,有助于丰富应对领土主权争端的思路和手段。
简介:中菲关系面临的僵局不仅仅源于“零和”性的南海领土主权争端.彼此间误解也是一个重要根源。中国对菲律宾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后者的外交事务,对其地缘政治重要性与对美关系的“独立性”认识不足,同时低估了菲律宾国内因素对其外交事务的影响。菲律宾对中国的误解主要集中在后者的领土政策,以为中国的最终目标是无止境地攫取地盘,怀疑中国政治协商的诚意,以及迷信美方干预能够制约甚至改变中国政策。双边误解放大了利益冲突,导致互相误判,导致阿基诺三世执政时期的中菲关系被领土争端所绑架。两国必须走出这些误解以及由这些误解所导致的困境。当下要务是应该利用菲律宾政府更替之机,寻求妥协,控制争端,防止将来出现更大的冲突。长远来说,关键是重启和发展一个培养双边战略互信的战略框架,实现双边关系的长期稳定与良性发展。
简介:时际法概念在国际法上是"帕尔马斯岛"案由仲裁人胡伯首先提出的,并逐步在领土争端解决实践和条约法中得到吸收和发展。本文拟从时际国际法的角度对我国海洋领土争端,尤其是钓鱼岛列屿和南海问题进行考量。不仅结合争端各方的主张,而且对时际国际法中"关键日期"、与之紧密相关的"发现"与"先占"、"有效控制",以及所涉条约的时际问题等进行分析,为我国东海和南海的海洋领土争端解决提供新的视角。
简介:争端解决小组(DISPUTEBOARD)这种防微杜渐的争议解决方式长期以来一直游离在争议解决的主流之外,商界和法律界专业人士谈论更多的是诸如诉讼、仲裁这些争端解决结果(包括裁决、裁定、判决等)能够得到国家司法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而忽视了可以防患于未然的争端解决小组。诚然,争端解决小组的建议或是决定的执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愿,但对于像工程这样规模大、进展快的项目,要在掩体工程和其他已完工部分已经无法或难以进行鉴定、评估的情况下,借由仲裁或诉讼来辨别是非曲直、有效解决争议,难度是相当大的。正是由于认识到这种实然的困难,争端解决小组的重要性逐渐得到认可。
简介:在领土主权争端的存在与解决实践中,'历史证据'被广泛且多样地使用。然而,历史证据的内涵、表现形式、法律功用和证明力要素均缺乏探讨。实际上,'回溯视角'下历史证据的参酌与采纳是领土争端的必然选择。狭义而言,历史证据指具备独立证明功用的证据类型,所证明对象限于领土的原始权利;广义上讲,历史证据具备独立或辅助的法律功用,能够被援用以直接或间接地证明领土主权的确立和变更。历史证据是对'证据'施加时间限定的结果,其表现形式不局限于古代文献,其法律功用也延展于条约解释、领土获取方式及原则的论证。就证明力要素而言,历史证据的真实性判准相对隐化,充足性成为核心标准,而对抗性则成为决定其最终证明力的关键。应当注重历史研究与法律论证的结合,从充足性和相对性角度组织与采纳历史证据,并加强特定历史证据的法律功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