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理期待解释原则作为保险法上的一项特殊解释原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所运用,但亟需明确其适用规则。合理期待原则应平等适用于保险消费者,不应排除对老练被保险人的适用;应适用于包括经保险监管机构审批在内的格式条款,但不应适用于个别议商性条款。对于“期待”之判断应考量保险人的行为是否引起被保险人之客观期待,包括保单以及保险交易中的误导行为。对于合理期待中“合理”之标准应考量被保险人之老练程度、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保单语言是否符合目的以及缴纳保费的多少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在适用位阶上,合理期待解释原则应当与一般解释原则同行,而非扮演最后出场的角色。
简介:我国台湾地区2015年公布修正之“保险法”,于第163条第6至8项将保险经纪人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忠实义务及说明义务内容予以具体明文,“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亦焉之配合修正。此次修正将旧“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关于保险经纪人应负之“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提升至法律位阶层次,当值肯定;对分析报告提供义务,亦参采德国法与欧盟保险中介人指令之精神,纵其立法体例及违反义务效果不明一事,仍属妥适;另为防止利益冲突,课予保险经纪人对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之忠实义务,纵或有争议,仍与IAIS核心监理原则一致,于目的与方向上均值肯认。惟因报酬揭露义务目的不达、立法体例之未臻妥适、义务违反法律效果之不明及整体利益冲突管理规定之欠缺,致关于保险经纪人利益冲突防止机制,欠缺总体性之制度设计,尚有修正之必要。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黝第108条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为“高度可能性”,但实践中,常常出现原告对诉讼请求依据的要件事实证明尚未达到高度可能性,而被告抗辩主张的事实亦缺乏充分证据证明,此种情况下法官将举证责任不利后果分配给谁便成为了胜负关键。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出台前,法官一般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由原告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责任。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这种裁判方式有了调整。笔者通过对抗辩主张的举证责任进行分析,试图论证“高度可能性”证明标准在预期败诉成本分摊不公以及在实务中被隐晦调整,从而呼吁建立更加符合实际的“盖然性占优势”证明标准。
简介:本期介绍"分包合同2011版"通用条件第17、18、19条的内容。第17条风险和保障(RiskandIndemnities)一、主要内容本条共3款。[17.1]分包商的风险和保障(Subcontractor'sRisksandIndemnities)从开工之日起,分包商应对照管分包工程和货物负有全部责任,直至分包工程被接收之后,分包工程的照管责任应分别转移给业主或承包商,分包商应:对未完成的收尾工作继续承担照管责任直至收尾工作完成;对由分包商的任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负有偿付责任;承担先前分包商负有责任的事件所发生和出现的任何损失。
简介:摘要本文利分析了养老保险对城镇家庭消费的影响。借助工具变量法解决模型内生性问题,研究发现与未参保家庭相比,参保家庭的消费支出将增加0.61%,但社保缴费率增加1%,城镇家庭消费会降低0.63%。从家庭类型看,国有部门、高收入和年轻家庭社保缴费率对消费的抑制效应高于非国有部门、低收入和老年家庭。从社保类型看,养老保险缴费率增加1%,消费将降低2.58%;而医疗保险缴费率增加1%,消费将增加2.1%。从支出类型看,养老保险缴费率对食品、衣服、教育、娱乐和交通等支出大类均具有显著抑制作用,但养老保险缴费率对子女培训班、烟酒和在外就餐等支出细项却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简介:对相同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常产生判决结果的抵牾和相同判决结果下的规则适用冲突。法解释学的形式逻辑推理无法消除抽象规则适用中的不确定性,只能容忍"合法"的裁判冲突存在。基于法经济学和认知科学的研究,程序正义标准在核心给付条款上应通过标准化信息揭示推动市场合意实现,对涉及远期不确定风险的附随给付条款,其可降低为提醒注意以容纳实质正义标准的介入,程序正义标准应为严苛的法律责任提供可预期的合规避风港。实质正义标准由任意性规范和集体磋商产生的条款摹本构成,围绕该标准的粘性构建契合认知心理的选择退出机制,能够在约束附随给付条款的同时允许缔约方以合意的方式偏离实质正义标准。此种规制标准体系可提升司法的稳定性,并推动市场秩序真正成为格式条款的有效约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