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做好与广东省水土保持的工作衔接,根据广州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广东省水土保持分区(四级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划分,提出广州市水土保持分区(五级分区),分别为:北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Ⅰ区)、中部低山微丘土壤保持水源涵养区(Ⅱ区)、南部冲积平原人居环境水质维护区(Ⅲ区),并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需求及治理模式。
广州市水土保持分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