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7月20—21日在黑龙江大学举行,由中国现代哲学研究会主办,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及黑龙江大学中国近现代思想文化研究中心承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老中青三代专家、学者60余人出席了会议。大会主题报告有: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宋志明教授以“现代中国哲学观演进及其对民族性的遮蔽”为题,讨论了时下的一种社会现象,即大多数现代中国学者把狭义哲学观误解为单数哲学观,尚未树立起“中国哲学观”,有意无意地以时代性遮蔽了民族性。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柴文华教授探讨了任继愈的中国史观,及其对我们今天认识中国哲学史学科的发展和进一步书写中国哲学史具有的启发意义。
简介:儒家礼法合一论的真义是对“善法”的追求,对“恶法”的否定,因为善法体现了儒家的道德精神,反映了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而恶法则是反人道的。墨家强调“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其真实的意思是不道德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与儒家的礼法合一论有相似之处,法家主张“法虽不善犹善于无法”,从而否定了法律的道德基础和价值根据,今天,我们在立法中贯彻道德的法律化取向需要谨慎从事:一是注意把那些体现时代精神,合乎社会潮流的道德予以法律化,不能把落伍于时代的道德法律化,二是切忌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必须认识到,应该法律化的道德只是“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
简介:中国人的“自私”行为和“公德”缺乏,不是一个筒单的道德现象,它的“不道德”获得了一种“道德信念”的强烈支持。回溯历史可以发现,这个道德信念的制度背景和基础都带有明显的“公”的性质:中国农业产权的显著特征是“公”;中国社会分配的调节制度是“公”;中国文化的基本观念是“公”。在这个“公”与“私”的悖论之后,其逻辑转换的关键点是个体权利的极端缺乏。作为历史长期演化的产物,“私心”虽然不应该受到过多的道德道责,但却十分不利于中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扩大个体对生产资料的支配权;收入的调节问题则应该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社会化保障制度来解决。在此基础上,弱化“分配正义”,发展出承认个体交易选择的“交换正义”,牢固地确定个体的私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