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管理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国土环境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管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也存在越权减免、应缴未缴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