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去年以来,龙里县在治乱减负大检查中,大多数企业和群众反映,现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逐渐朝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迈进: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缴分离、票款分离、透明度增强。但部份县属部分及乡镇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依旧存在,主要表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部门和乡镇没有及时停止执行,有的“偷梁换柱”变更项目名称继续收取。如某镇继续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收取的“屠宰税”,该镇有的村庄在收取“屠宰税”时是按户头逐一收取,不养猪的人家就不吃猪肉了吗?少数乡镇和部门在交通、客运、计划生育、治安管理中随意设立收费项目、自定处罚标准的现象较为突出,如洗马镇有的镇干部在计划生育超生处罚中,不按统一标准进行处罚,有的罚一千,有的罚五百,而且是自制收款收据或打白条;一些行政机关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服务。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国家经济实力日增。与此同时,政府支出与行政成本也大幅增加。作为行政成本组成部分的“三公消费”为“特殊腐败”——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吃喝乃至借公务消费谋取私利,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和空间。“三公消费”是介于合理与不合理、公开和隐蔽、合法与违法、主题和边界难以确定的既隐晦又常见、且带有“特殊腐败基因”的消费形态。遏制过度且不合理不合法的“三公消费”,是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和国民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改革“三公消费”预算及相关制度,严格“公务”消费主题、边界和范围,加强对“三公消费”规范和监督,是从源头治理消费腐败的根本途径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