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改革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深圳现有行政体制架构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定位不尽合理,政府少数机构设置不适应、政府行为不够规范的矛盾日益突出。深圳要在未来20年实现二次创业的目标,必须对行政体制进行深层次的全面改革,以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总的改革思路是:“小政府、大社会;少审批、多服务;高效率、法制化”,紧紧围绕如何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优化政府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完善行政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为促进特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本保证。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建立结构合理、职责清晰、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简介: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由于执法行为不当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都应负赔偿责任。然而在我国现行的唯一的一部规范税收征纳行为,调整征纳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只规定了对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征税过程、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不当行为,造成的侵权损害没有作出赔偿规定,更没有规定如何赔偿。这不能不说是税收立法的一大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