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
简介:摘要中华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即使有些糟粕也在历史的洪流中被冲洗殆尽,留下许多精华的部分仍在当代熠熠生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对于历史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小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学生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可以提升德育的吸引力和渗透性,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指导其生活中良好的品行。德育是小学生接受的最重要的教育之一,将传统文化和德育相结合具有非常显著的实效,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