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公安工作(一)努力稳定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措施的失败和第一次军管。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在全国开展以后,浙江各地的社会治安出现混乱局面,公安机关内部也有一些干部要求“闹革命”。针对这些情况,省委一面指示公安机关做好党政首脑机关、要害单位的保卫工作,一面一再重申,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机关,必须正常执行职能,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工作。1966年12月1日,省委批转了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公安机关文化大革命的几点意见》;同月7日,省委决定,专(市)县公安机关单独建立党组,城市分局和派出所的党组织直属市公安局党组(或党委)领导;12月15日,省委又通知决定,全省公安机关的文化大革命暂缓开展。但不久在1967年上海“一月风暴”的影响下,全省各级机关掀起了夺权逆流,一些干部卷入派系斗争,工作陷于瘫痪,省委关于稳定公安机关、加强公安工作的措施无法得到贯彻。1967年3月16日,浙江省军区奉命对公安厅实行军管后,颁发了一号、二号两个通告,主要精神是要充分发挥无产阶级专政机关的威力,坚决镇压反革命。但在当时混乱的局势下,这些稳定社会治安的措施难以得到贯彻。
简介:全球化的浪潮既对中国社会也对中国教会形成巨大的冲击。全球化的进程加速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中国是一个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正在快速前进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化进程中的受益者。但在发展与进步的同时,中国社会也出现诸多的问题、如高失业率、高犯罪率、高离婚率的困扰,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流行,贫富差距的加大,人们生活不安定感的增强,以及更带有中国特色的社会问题:如城乡差别的加大,“三农”问题,制假贩假,农村的宗法势力,腐败问题等等。面对上述种种的卒十会问题,正如国内的新闻媒体常说的那样,应该动员全卒十会都来关心协助解决。这里所说的全社会自然也包括中国教会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