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合同对第三人也能够产生保护作用的现象在比较法上不乏其例,但其规范方式则存在不同做法,作为介乎于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的法律现象,只有结合具体法律制度背景才能对其做出有意义的评判。从法律实证的角度看,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均未承认合同对第三人的保护作用。由于侵权责任法在保护民事权益方面业已提供了充分的救济渠道,故我国没有引入德国式附保护第三人作用的合同的制度需要。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基于其独特的工具价值,可以在对第三人提供超出侵权法的更为便利或优厚的合同保护方面发挥作用,在中国现行法体系下,应当肯定其存在价值。
简介:在既有公海保护区国际法律依据的基础上,探究公海保护区对公海自由和公海权利的限制能否对第三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并尝试从两个层面对此问题进行分析,一是从条约法的角度来回答条约的第三方效力问题,二是从海洋法视角下公海国际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以判断公海保护区能否通过习惯国际法拘束第三方。据此得出结论认为,公海保护区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够获得针对第三方的国际法律效力,但这一结论并不妨碍公海保护区在两种特殊的情况下对第三方产生国际法律效力的可能:其一,公海保护区可能会依据全球性的国际条约获得间接的第三方效力;其二,公海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措施存在通过习惯国际法而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