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6月29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是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文物保护法》关于“私自挖掘古文化古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的规定所作的修改而对刑法作出的补充。由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一个新确立的罪名,《补充规定》亦未对其作出具体解释,因此,在实践中,对本罪的理解有一些分歧,在案件处理上也容易发生争议。下面,笔者拟就本罪及有关问题作简要论述。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构成1、从《补充规定》来看,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已达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2、本罪侵犯
简介:為重申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加強與各國在南海的合作,維護南海和平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一、中國南海諸島包括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中國人民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歷史。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開發利用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最早並持續、和平、有效地對南海諸島及相關海域行使主權和管轄,確立了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相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