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套路贷”系列行为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有组织行为,如何对其在刑法层面进行正确评价,是法律界亟需研究的问题。“套路贷”犯罪的迅速蔓延,不仅侵犯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金融秩序与私人财产所有权。其中掺杂的诈骗、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还可能诱发其他犯罪。“套路贷”行为的多样性与有组织性,为其司法定性带来了较大争议。典型的“套路贷”整体犯罪行为共分为四个阶段,即哄骗逼迫阶段、次次平账阶段、侵占阶段、诉讼阶段。对于“套路贷”行为的司法认定应当把握套路贷行为的阶段性特征,并针对不同阶段的具体行为确定其应适用的罪名,在确定罪名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阶段行为之间的关联性。
简介:律师可以为金融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归纳起来,律师为金融业的服务范围大致如下:第一,提供法律咨询,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金融业的法律意识。可以毫不武断地说,目前金融业的法律意识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很不相适应,特别是其领导层、实力派。他们习惯于使用贷款权、结算权、发放票证权等,现金融手段为某种政治经济特权。不少人想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又不知法律规范。有的在金融业务中吃了亏,受了挫,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等等。所有这一切,都需要加强对金融业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的普及和提高。第二,帮助金融业把好贷款关。贷款是专业银行和信用社的主要业务,也是资金孽息的主要渠道。除政策银行外,银行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