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次级债务(SubordinatedDebt)是偿还顺序优先于公司股本权益但劣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融资手段。由于《巴塞尔协议》为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确立了一定的标准,不合规定的机构之业务运营将受到很大的限制,而增发或定向增发股权资本有相对严格的要求与高昂的成本,因此发行次级债券就被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所青睐,以此作为补充资本金的途径。次级债务有附属资本的性质,目前我国的
简介:投资基金有两种类型: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所依据的法理不同,契约型基金是依据信托而构造的,公司型基金当然是依据公司法而构造的。但是,两种基金的治理结构仍有相似处,一般的基金治理结构都包含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究其实,公司型基金是基金主体化的类型。文章针对我国在大力发展基金业中出现的各种观点作了简单的剖析,力图从法学的角度澄清概念间、主体间的关系。
简介:<正>合作社治理结构是合作社制度的重要方面,合作社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中所蕴含的约束和激励措施。我国长期以来合作社事业的失败也在很大程度上由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失败所导致。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构建我国合作社治理结构对于发展壮大我国的合作社事业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试图对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进行粗浅探讨。
简介:增长速度可在短期内掩盖很多问题,也可在长期内掩盖一个问题,但不可能长期掩盖很多问题
简介:<正>一、引论近年来,随着我国"民法典"产生时间的日渐临近和我国商法学理论的进一步发展,在商事立法方面,制定一部统帅我国商事法律的商法一般法的观点成为我国商法
简介:
简介:<正>一、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公司治理问题的提出与股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密切相关。鉴于早期公司的经营基本上在海外进行,加上交通的不便利,众多股东无法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从而形成了股票所有权和管理公司的控制权相分离的局面,并确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的经营制度。到18世纪中叶,股份公司内部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所有现代欧陆民法典不论系法国民法典或德国民法典,或为此两民法典之继受法典,或参考该两民法典而制定成立之类似民法典,大半设有民法总则专编之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及人们权利、义务、
论我国金融机构次级债务的商事法规范适用
析证券投资基金的治理结构
合作社治理结构的法律分析
保增长中调整结构非常难
试论我国“商事通则”的结构与内容
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缺陷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治理结构:影响—问题—变革
对民法总则的结构及商事规则相关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