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近日就《条例》颁布两周年回答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在谈到贯彻落实《条例》两年来所取得成果时,陈清泰说,主要成果是企业的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在很大程度和范围上得到了落实,使企业的独立经营者和市场主体的地位得到加强。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第一年已落实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劳务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留用资金支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等8项权利今年以来继续得到落实。第一年部分落实的联营兼并权、劳动用工权、投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等4项权利,第二年基本上得到落实,加快了企业结构调整步伐。第一年没有落实的进出口权和拒绝摊派权,现在已发生了一些